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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证明相关事宜

发布时间:2021-03-21
  • 死亡证明、火化证明、安葬证丢了怎么办?

    1、死亡证明丢了怎么补办?
    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(户籍所在派出所),查档补办。
    2、火化证明丢了怎么补办?
    火化证,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,带上身份证,户口簿以及当时交钱的票据进行补办。
    3、安葬证丢了怎么补办?
    安葬证明丢了,到陵园单位查档补办,需要带上身份证,户口薄,火化证明以及交钱时的票据进行补办。

  • 如何开具死亡证明?

    (一)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因疾病死亡的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出具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,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员,由死亡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负责出具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。
    (二)凡医疗机构经治或接诊医生不能确定为因疾病死亡的人员,应立即通知死亡地公安机关,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。
    (三)因事故或突发事件死亡人员和无名无主尸体,由死亡地公安机关或认定的鉴定机构判定死亡性质后,由死亡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:
    1、交通事故死亡的,由交警部门出具《尸体处理通知书》;
    2、发生案件死亡的,由办案公安部门出具《鉴定结论通知书》;
    3、无名或家属不愿处理的尸体,由发现地公安机关制作《呈请对未知名尸体火化处理报告书》,由市治安支队发函通知市殡仪馆进行火化。
    注意事项:《死亡医学证明书》为一式四联,第一联由出具单位留存,第二联供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使用,第三联由家属留存,第四联供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使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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